第8章 登柱

  寒霜蝶影,陌陌人栖,不识天上白玉京,只知人间潇湘客,在夜幕深重的时候,街上的人都沉眠已久了,劳累了一天的商旅们,终于能得片刻清闲了。
  “天下柔弱莫过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也”——河本《道德经》今传本七十八章
  冷清的街道上飘荡着曹牧二人的灵魂,躯体毫无防备的前行者,家的概念牵引着他们,一步一步深陷泥土之中,浑身铺撒了沧桑,意识沉湎于希望。
  酒吃的醉了,二人都有些意识模糊,陆瑾还算行,起码还能照顾曹牧,至于曹牧...只要不撞到别人家里就算做出贡献了。
  小城很小,小到连本地人都不会记得它的名字,位属最底层豢养了一批最平凡的炮灰,但却是曹牧那些小伙伴们曾经的全世界。
  北面有一个空旷的练武场,其实就是一块凹凸不平的空地外围竖着乱糟糟的的石柱,曾经尚有心怀志气的人偶然关注,可渐渐的颓废了。
  练武场外是一片绵长宽广的山脉,堵住了来自北方的冷空气,蜿蜒成弧形长蛇的山脉圈出了代表自然馈赠的森林。
  说起森林,那真是又能赚钱又能送命的好去处啊,用卑贱的生命换来子孙后代的安稳对绝大多数人都是要逢年过节给菩萨磕破头的大好事,所以一开始真可谓络绎不绝。
  此时,曹牧不知怎的踉踉跄跄的就走到了那片灰扑扑的肮脏空地,左右对撞了好几根布满蜘蛛网的柱子,清晰可见表面的断纹裂缝似乎更萎靡了。
  曹牧不禁叹了口气,不是因为疼痛,而是在惋惜,既在惋惜自己,也在惋惜这些顶梁柱。
  曾经的他也是受武侠小说启蒙,有大侠之心的有志青年,可惜那句“侠以武犯禁”泼了他一盆凉开水,他实在拿不出钱赔偿那些被‘行侠仗义’的恶人。
  本以为像李达那样的有钱人肯定能成为大侠,但...归根结底,所谓的‘侠’在强者眼里不过是蝼蚁,在弱者眼里不过是另一种恶霸,非心思单纯的人不足以贯彻‘侠’的精神吧。
  修仙,是所有人的梦想,在百姓眼里仙或许才是真正的‘侠’吧,一方面其似乎无所不能,能带给他们更多的帮助,另一方面仙人才是真正的顶层决策者,所有人都簇拥着其而生。
  曹牧伸出两根手指触摸着其上的痕迹,亦如往昔的铿锵,即使表皮已经变质而腐化,
  沾染了石料碎屑的手指搓动两下,碎屑便作雪花凋零之状簌簌而下,尘归尘土归土,什么也没留下,当然也没有谁愿意带走分毫。
  攀了几下柱子,许是酒醉吃力使不上劲,每次蹬上几寸的距离,又呼哧一下坠落尘土,曹牧也不生气,毕竟和妄想里的修仙相比,连其中最末尾的收整粪土之事也比这困难的多。
  陆瑾慌忙上去扶稳他,曹牧回头看了他一眼,苦涩一笑如同走到了生命尽头的枯槁老人眼里充斥着落寞与苦涩,但还是强咧出一副笑容,
  “人老了啊,不是七八岁的小小子了,再也不能攀上攀下了,陆瑾啊,以后的事就多拜托你了”
  陆瑾虽有些莫名其妙,不知道为什么才十几岁的曹牧会说出这么奇怪的话,但也能看出曹牧此时心情不好,便一一答应,不能拂了牧哥的嘱托。
  曹牧搂住了陆瑾的肩膀,沉默着凝望了许久,不知该说些什么,最后还是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一辈子兄弟”
  陆瑾也重重的点了点头,眼眶似乎有些湿润“一辈子兄弟”
  接着曹牧扫视了一圈,挑了根比较高的柱子,停在其面前仰望了一会儿,忽然用力地扇了自己两耳光,陆瑾惊讶了一瞬身体下意识的抖动了片刻。
  在经受了物理清醒后,曹牧明显手脚麻利了许多,一缩一挪有如滑稽的毛毛虫缓慢而坚定的向上,陆瑾擦了擦眼角的泪水,默默地目送着。
  曹牧晃晃悠悠的爬到了柱顶,没有什么可以高歌赋诗的美景,只有粗糙被风化如诡怪的斑驳岩石表面一下下刺痛汗津津的黝黄皮肤,曹牧爬到半截就累了,此时已经再也没有知觉了。
  曹牧回首看了看仍旧在底下享受微风吹拂的陆瑾,不自觉笑了笑,虽然眼前漆黑一片,但好在身后还有熟识之人的目光。
  陆瑾哽咽了半晌,还是开口了,“牧哥,虽然我不能理解你为什么如此痛苦,但...无论什么样的痛苦都不是你放弃生命的理由啊,
  虽然你父母双亡家境贫寒而且还没有修仙天赋,
  但是你还有我,还有那些默默支持你的人啊,你不能就这样放弃啊,我认识的牧哥不是这样的人啊,快振作起来啊牧哥”
  曹牧闻言长叹口气,盘膝坐下,望着天上黯淡的星光,
  微微吐出一句平淡的话“夜空中的星光一如我眼中最后一丝妄想,裹着寂寥的风我终于理解了自身的痛苦,我所存在的这个维度说到底不过是欺骗者的一场闹剧,
  我们都执着了太久,忽略了心泉中曾经勃发的智慧,可悲的是即使现在的我,也只是窥见其面纱下那一丝毫不起眼的霞光,
  生命的终焉或许早已注定了吧,但我终于看见了自己的选择,这一刻的注目便凝聚了我此生的痴妄”
  陆瑾赶忙跑到柱子下疯狂哭泣,撕心裂肺的嚎哭,等了片刻,陆瑾微微抬头,既没有听见‘噗呲’的坠落,也没有看到血肉模糊的烟花、
  曹牧俯视着下面一脸懵逼眼角还淌着泪痕的陆瑾,放声大笑“哈哈哈”,这一笑似乎舒尽平生怨气,显得格外畅快。
  张启闻声不由感叹“此处应该有‘曹牧大哥,耍的好’”,说完还鼓起了掌,弄的四周的人一脸莫名其妙的表情,果然乐子人真的无处不在。
  陆瑾擦了擦眼睛,又想哭又想笑脸上表情像揉碎了的面团一会儿拧一会儿舒,最后跟受委屈的新媳妇般闷头一声不吭,当然他心里还是有些小庆幸的,毕竟牧哥可是他从小到大最好的朋友。
  曹牧抹了把脸,揉了揉脸上笑的发疼的青筋血管,摇了摇头似乎对自己小孩子般的拙劣玩笑有些无可奈何,“陆瑾啊”,曹牧轻轻唤了一声陆瑾
  陆瑾赶忙答应了一声,牧哥叫他他就是再生气也得先答应下来
  “她们就拜托你了”
  陆瑾自然知道曹牧说的‘她们’是谁,那是曹牧从小到大行侠仗义结交的朋友们,虽然曹牧的行侠仗义只是他的妄想,但他却真切的在这座拥挤的小城里结识了不少朋友,她们中一些陆瑾见过一两次,但也有很多陆瑾闻所未闻。
  曹牧交代完最后的事儿,站起来活动了一下被挤压的留下一条条痕迹的大腿,伸了个懒腰,既有些慵懒又有几分惬意。
  “美好的一天从晚上开始,真安静呐”
  陆瑾看着曹牧在柱顶悠闲的晃荡心里有些着急,不由出声“牧哥,可以了吧,下来吧,咱们回家吧”
  曹牧摇了摇头,“不着急,今晚我想呆在这儿吹吹晚风放松放松,你先回去吧,别着凉了”
  陆瑾看了看不知道是醉了还是清醒的曹牧,还是不放心,打算今晚就在这儿看着曹牧。
  “多好的夜晚啊,被晚风吹彻寒骨颤错,扫去了脑中的迷雾,一时还有些不太适应的敏感呢,可惜...最后一次了,希望明天的朝阳能更美好吧。”
  曹牧慢慢回头,用深邃黯淡的眸光扫视着空无一人的身后。
  张启看着剧情,莞尔而笑“这是策划在诈我尔,不必惊慌,这不过是一局模拟游戏吧,对吧”,也不知他是在自言自语,还是在询问谁,总之张启一笑置之,心态良好,做足了玩家的心理建设准备。
  曹牧侧风而立,股股的寒彻卷哭了零落的麻袍,浮动的幽光里闪烁着意识的苦涩,瘦弱的身姿从远处看竟可与群山分恃,此时的清冷不在埋没心底的喧嚣。
  踱着思维的脚步信马由缰,走的远了忘却了等待的家乡,离得近了躁动的心灵无处安放,守着少年时期的幻想,曹牧似乎悠然的度过了最漫长的盛夏。
  此时入秋了,马上又要入冬了,冷是一时的冷,未来也许更冷,只有一身漏着破洞咕咕冒风的曹牧却并不在意,因为严寒侵蚀的是身体,夺不走曹牧的真心。
  可是现在说这些又有什么用,曹牧哑然失笑,‘如果未来能比现在更美好,那现在的我为何还执着的不愿放手呢?真是太固执了,看来我的理解还是建立在更多的不理解之上的啊’
  曹牧低垂下头颅,既让大脑休息,也让内心安静,‘听惯了心声的自己也会突然感觉四周好吵’
  望着脚下坑坑洼洼似乎毫无规律的岩石,心知时间差不多了,背着双手放在腰后,昂着头挺着腰,以一副乐子人的心态作了最后的装b式谢幕:
  “霓裳不堪怜,佳酿竟无度。除罢仙云卿,又见丹阳客。
  矫夺明月辉,吞吐星辰语。仗剑九州外,行侠天地间。
  服丧恩怨尽,寒霜多雨芒。诡谋运道久,愚首司杀魔。
  经注存世难,草荒弱志艰。物识固两仪,阴阳隔一隙。”
  言罢少顷,故思难抑仰躺席地,瞑暝沐风睡去。
  此时在陆瑾眼里曹牧恍若仙人谪凡,端的是逍遥异常,但转瞬间他就压下了心中所想,“牧哥都没有修仙资质,更是手无缚鸡之力,怎么可能成仙?一定是我看错了”
  想罢,陆瑾背靠柱面缓缓闭目,此时风渐急夜渐深,星光渐隐山林间,四围隐约有雾气升腾于山林之隙,其状多变机巧,未萌待发。
  第二天,温暖的感觉再度蔓延于这片土地,家家户户撑起竹竿打开窗户,妇人们三五成群说说笑笑前往洗衣,一个个身材健硕的黝黑汉子或扛起锄头或带上弓箭也各自奔走去了。
  陆瑾‘哈欠’一声,许是有些着凉,茫然的望了一眼四周,才想起了昨晚的事情,揉了揉有些发胀的脑袋,借着模糊的记忆仰头寻找,见曹牧仍旧在上面酣睡不由松了口气。
  回想起昨晚曹牧喝醉了的疯言疯语和一系列荒唐举动,不禁有些头疼等曹牧醒来问及自己应该如何委婉含蓄的在不改变事实的前提下,让对方用最快乐的心情坦然接受
  正想着呢,曹牧忽然一翻身,猛然从柱顶摔下,陆瑾赶忙去接,最后曹牧打了个懒腰安然醒来,而陆瑾仿佛被人从高空砸中了一般浑身酸痛,虽然他确实被曹牧砸中了,但下意识的忽略似乎减缓了陆瑾的疼痛。
  之后,曹牧如同失忆了一般接连问了陆瑾很多问题,陆瑾并没有嫌弃曹牧此时似乎有些智障的愚蠢之言,还是一一耐心解释。
  不过在问及昨晚究竟发生了什么时,陆瑾还是沉默了,实在不知该如何开口。
  最后只能勉强编出一个还算靠谱,也易于接受的说法:
  “昨晚,你在醉仙楼喝醉了以后,先是痛骂李达狼心狗肺、禽兽不如,然后李达在你的言辞教诲下痛哭流涕,一下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为了答谢牧哥的教导决心自己买单,牧哥你推辞不过,只好带着我黯然离去,离开时还说下次一定要还李公子的人情。
  之后,你就在这里载歌载舞、喜气洋洋的尝试各种自创的新奇舞蹈,后来又觉得平地足以发挥你的全部实力,所有爬上了柱子说要让所有人的目光聚集在你的身上,最后一不小心累睡着了”
  张启听完这一席话有些目瞪口呆,随后抚掌大笑一连说了三声‘妙’,周围的人开始用异样的眼光看他,仿若在看着神经病,
  张启无奈只得咳嗦一声,按了按耳朵,大声道“兄弟,你刚才那个故事有点意思啊,是不是在阁子上看的,快发我一份”,周围人的视线这才慢慢收回。
  曹牧此时听到这一连串的话,大概知道了原主是个什么样的人,至于喝酒耍疯,开玩笑那是原主的锅跟我有什么关系,反正只要抵死不认反咬一口转移注意力,完全没有问题。
  根据刚刚陆瑾的描述,曹牧认为原主一定是一个正直善良、有原则、重义气、喜欢帮助别人、血气方刚、敢于怒怼不平之事的侠客少年,
  “看来我得努力的保持原主人设不崩,不能让身边人怀疑”曹牧心想
  曹牧之后又从陆瑾那儿套出了好多信息,期间他都有点怀疑陆瑾是真傻还是假傻,竟然没有发现自己在套话,不过试了一遍无果后,只能归结于他与原主的深厚感情。
  不过在曹牧得知自己是废材时还是沉默了片刻,在检查了周身没有任何看起来值钱或奇异的物品,又在脑海中呼喊了好几次一无所获后,终于还是放弃了。
  ‘此时的局面是无挂穿越,现在当务之急有两个:第一,找个牛b一点的靠山然后躺平,第二,努力提升实力,最好是双管齐下,这样存活几率应该会更高’
  曹牧没有自怨自艾、自暴自弃,相反他瞬间冷静了下来分析当前情况,这主要得益于他经常在看网文时带入自己进行模拟穿越,应而显得很有底气和自信。
  太阳公公渐渐露出了笑靥,成群结队的小朋友们在其父母凶牙利爪、威逼利诱之下不得已不情不愿的背上来重若千钧的小书包徐徐前行,眼里充满了对未来的恐惧和担忧,
  而此时曹牧也感觉饿了,于是在陆瑾的带领下,笑嘻嘻的拍了拍逆行的学童们,并致以最‘崇高’的祝福“干巴爹”,路过的学童纷纷侧目以视并不理解,而他们茫然的样子更让曹牧生起一股大大的满足感、愉悦感和莫名的怅惘。
  前文说了,曹牧的家是由茅草铺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非常珍贵和濒危,保不齐那天风一吹就没了,亦或是被某个莫名的南村群童夺走,不过曹牧倒是无所谓,毕竟原主对屋子有感情但他没有。
  曹牧自迈进门起就仿佛又穿越到了远古时期,这里一样样的遗产都给他幼小的心灵留下了巨大的震撼,
  缺三条腿沾满油污的长凳,用稻草填充缝隙此时已经乌黑一片的餐桌,一只没有鞋面的鞋和一只没有鞋底的鞋,长满苔藓和真菌的露底炒锅,长满蘑菇的湿润柴禾,
  越看曹牧越发佩服原主,有一说一这样的家他是真的待不下去,可没想到原主居然能甘之如饴,此时的他耳边不由的回荡起那句背诵了无数遍的古文“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再打开米缸一看,他使劲用手指弹了几下米缸,几粒几乎被肉眼忽略的米粒立马像花仙子从土里钻出来般跳起了欢快的舞蹈。
  张启闲来无事决定稍稍评论一下,“你指尖跃动的米粒便是我曹牧余生的口粮——节约粮食,从我做起”
  曹牧眼中的泪水止不住的流出,“o(╥﹏╥)o原主真是我辈楷模啊,我到底是做了什么祸国殃民的孽,居然夺舍了这么善良坚强的少年,我简直不是人,我有罪啊,我真不是个东西”
  在深刻的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做出检讨后,曹牧决定洗心革面“放心吧原主,我一定会继承你的遗志,照顾好你的朋友们,我们一定会像一个大家庭一样开心快乐,我也会拼尽全力完成你未竟的事业,你就放心的去吧”
  说完,曹牧又环顾了一圈这个所谓的家,捡起了一根短小的柴禾棍带在身上,以便时刻提醒自己“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实现原主梦想,共筑时代辉煌,谱写人生的新篇章”
  同时曹牧在心底重重发誓:
  ‘即使不为了原主,为了原主死去的父母和一众志同道合的小伙伴们,自己也要活出个人样来,
  即使没有外挂的加持,我曹牧同样不弱于任何人,
  即使身负废材之名,我曹牧照样可以有房有车、妻妾成双、出门坐车进门躺床,实现全面小康’
  随后曹牧在轻嗅了最后一口屋里铺天盖地的烟尘后黯然离开,他每次见到这座腐朽的茅草屋总会感觉自己跟原主的差距好似蝼蚁与大道圣人之别,当真是压抑至极。
  张启慨然而叹,“昔日曹牧曾言:原主之才远胜我数亿万倍,吾今在此不过是原主垂天之怜悲悯余志,哪有什么强大的能力,全是运气罢了”
  曹牧搂着陆瑾的肩膀走出了这座原主故居,行不过数步即转头严肃的盯着他的眼睛“兄弟,答应哥一件事,这件事关乎哥的生死存亡,希望兄弟务必要答应,如今哥的生死就在你一念之间了,是一念生,还是一念死,就全看兄弟抉择了”
  陆瑾闻言脸色都变了,连忙站直身体,一脸决然与毅然反顾“牧哥,说吧,只要牧哥需要我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辞”
  “好,兄弟,你的恩情哥哥记下了,走,我们一起去你家吃饭”
  “???”陆瑾有些懵逼,“吃饭?”
  “对啊,有什么问题吗,难不成你反悔了,那不成啊男人一口唾沫一颗钉,哪能临时反悔呢?”
  陆瑾连忙摇头否认,“不是不是,我只是没想到...”
  “行了”曹牧一把搂着陆瑾的肩膀就往前走,“兄弟,你放心哥不白吃你的,等哥以后有钱了哥肯定请你去最贵的餐厅吃最贵的菜和最贵的酒,点最贵的花魁伴舞吹拉弹唱好好享受享受”
  陆瑾连忙摆手,惊得一脸冷汗“不了不了,牧哥,我不习惯”
  曹牧回头看了他一眼腼腆的有些微微泛红的脸颊,不禁噗嗤一笑“哈哈哈,好歹你也算是个富家子弟,怎么好像比我这个泥腿子还放不开啊,你这个样子要是被女人骗了可怎么办啊,还是早些见见世面的好”
  陆瑾不服气的抬起头“牧哥,怎么连你也这么说,是不是我妈让你来劝我的,我都说了我现在不想娶亲生子庸庸碌碌的活着,我想做一番大事”
  曹牧摇了摇头,长叹了口气“大事?大事哪那么容易做啊,不过你我都快奔十五的人了确实不能再放纵下去了,是时候做一番大事了,
  一个男人如果十五岁之前都没有做出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的话,估计这一生就废了吧”
  陆瑾赞同的点了点头,深以为然,不禁回忆起跟曹牧一起经历的各种大事:驱白虎,除恶霸,斗先生...哪一样不是响当当的英雄豪杰才能做出的惊天大事,如今不过是另一篇传奇的开章罢了,根本毫无难度。
  曹牧进入陆府后,也不由得心惊“我知道我兄弟有钱,但没有想到竟然会如此的有钱,我观陆瑾有三妻四妾二十五个媳妇儿之姿”
  从大门往里看,门上一对金字喜红长生联,小门上贴着威风凛凛财神像,寓意大概是长生富贵,家宅安宁。
  里面那什么几出几进的院子曹牧也不认识也说不上来哪里好,终究还是吃了没文化和没钱的亏,只能暗暗赞叹“这地儿宽敞,能晒几十亩地的稻谷,要是遇到灾荒年那是既能屯兵又能屯粮,就是不知道有没有地下室”
  当然房子大不大对于曹牧而言根本不重要,这么大的院子一定非常废腿,而且晚上保不齐有鬼哭狼嚎的恐怖声音,曹牧认为很不好不仅睡不好觉还要倒贴钱抓鬼很烦。
  唯一让曹牧吃惊的是,陆府里的佣人是真的多,而且还有好多年纪轻轻十二三岁的小妹妹,当然也有六七岁的小萝莉,他回头看了一眼毫无反应、云淡风轻的陆瑾,不禁有些怀疑他到底是不是男人
  扪心自问,要是曹牧住在这样的庄园里,那么...你懂得,这种感觉不禁唤起了曹牧曾经的游戏记忆:那个也是这么一个庄园,也是有各种妹子...
  “e\\u003d(′o`*)))唉”只有当记忆被一次次唤醒的时候,曹牧才能深切的感受到自己确实已经穿越的事实,以前的那种躺平摸鱼潇洒畅游各种紧张刺激的游戏的日子,真的已经一去不复回了。
  如果惆怅是一杯挤尽了苦胆的泪水,那么彼时的曹牧已经咽下了三分之一,三分之一在口中,还有三分之一在透过空洞的瞳孔在侵蚀幸福的回忆,胃里的苦涩在翻涌,口中的辛酸在蔓延,而回忆中的迷惘欺骗了跳动的心脏。
  如果啊...曹牧只能苦笑一声,调侃一下自己为何突然如此多愁善感,“有些事改变不了了,那就岂可修上,
  ‘只要时刻逆着尘世的污浊,终有一日会成为这人间的清流’,就如同这庞大的陆府,便是剥削者们为自己制造的囚笼,纵情于荒诞的享乐,看不清人间的疾苦”
  张启不得不反驳一句“曹牧这句话表面上有点羡慕转酸的强词夺理,其内里更是暗藏一层扭曲的仇富心理,兄弟,抱歉我不得不吐槽你一句,如有冒犯之处,随时可以坐忘道,我非常有空”
  曹牧深吸一口气,压下了心头所想,他是来蹭饭的想那么多干什么,抓紧敞开了吃才是王道
  曹牧先是讲文明懂礼貌的问候了一下陆瑾的父母,毕竟自己是蹭饭的,不跟主人打好关系这饭蹭到也不香。
  一阵寒暄过后,曹牧就敞开了吃,这时候也不知吃的是早饭还是午饭,早饭吧嫌晚,午饭吧又嫌早,反正不管如何曹牧只晓得自己确实吃饱了。
  余下的事大抵不必说了,无非是陆父陆母拉着曹牧和陆瑾唠家常,据说陆瑾好像有个妹妹,但是...好像已经修仙去了,好久没回家了,
  曹牧又顺便打听了陆瑾有没有表妹,得到的回复...陆瑾好像确实有个表妹,不过好久没联系了,然后曹牧又开始打听陆瑾家其他亲戚,主要以妹妹为圆心兼顾年轻一辈的血亲
  张启直言好家伙,“白一看了都得说内行,众所周知,白一有个妹妹,还有个表妹、堂妹、姨、侄女和孙女,算了,头有点晕,白一这家庭关系有点难盘”
  张启揉了揉太阳穴,白一曾经给全班同学看过他的家庭谱系,评价就两个词:一团糟和头疼,根本分辨不出谁和谁是什么关系,张启摇了摇头不想了。
  话分两头,在曹牧更新换代期间,李达也忙的不可开交,一是对付王家的计划,就是针对王力的恋爱攻略养成计划,世家要想发展就得同为世家的对手,李达可不是那种甘心圈地为王庸庸碌碌的咸鱼,他是一只有梦想的不平凡咸鱼。
  二是即将进入仙门,仙门可不是什么易与之地,里面的水很深李达感觉自己可能有点把握不住,所以亟待快速提升实力有一身自保的实力。
  三嘛王家内部势力夹杂,可能还有一些小事,不过可以慢慢来,所以李达这个少主是真的忙的脚不沾地、袜子都来不及脱。
  不过李达并不着急,因为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忙中容易出乱,李达准备一件事一件事的来,不着急反正他是反派,从来都只有他惹别人没有人敢惹反派,即使他自认为是一个善良的反派。
  修炼的事情可以先放放,等着蹭主角的就行,又快又简单还不用花钱,不蹭白不蹭。
  提起主角,李达忽然想起自己之前好像还让曹牧帮自己实现计划来着的,
  “咦,他不会反悔了吧,不会吧,他这还没崛起呢就已经彻底飘了,这怕是飘太平洋进入大西洋了吧”
  于是赶紧唤来李福询问“李福,你告诉曹牧那件事了吗?”
  “说了,从头到尾都说了”
  “那他是怎么说的,有没有答应?”
  李达看似漫不经心悠闲的喝着茶,实则内心十分紧张,
  如果能把曹牧拉到这个计划里,那么这个计划的可行度将直线飙升,成功率直接爆表,
  另一方面也是在试着拉拢曹牧,毕竟他实在不想跟主角拼刺刀,要是能和谐共生实现共赢的局面最好,如果实在不行,他就只能...想办法摆脱宿命了,刚是不能刚的,赢了被渔翁得利、黄雀在后,彻底凉凉,输了也直接跳转最终结局——凉凉。
  再者说了两者之间也没有死仇,所以在李达看来还是很有合作的希望的,但是想法很美好,就是不知道现实好不好。
  “答应了,说会出力的”
  “真的答应了”虽然早有所料,但真听到这个消息时还是有些幻梦和不敢相信,他甚至怀疑自己听错了。
  “真的答应了”李福恭敬的回答道。
  李达双手一拍,嘴角勾起一丝笑容,“如此便万事具备,只欠那股东风了”
  李达很开心,自以为胜券在握、天命在我,一时的太顺利甚至都让他怀疑自己是不是拿到了主角的剧本。
  可实际上...呵呵,曹牧如果在此肯定会说“原主答应的与我何干,我完全不知情啊,要不你把合同拿来我再看看
  什么?没有合同!那再见,没有契约文件我信不过反派的为人,我万一帮完了你你在顺手宰了我怎么办?还是回见吧您呐”
  至于那股子东风估计现在已经变成暴风雪了吧,东风倒是不一定能借成,但是暴风雪杀人事件倒是可以期盼一下。
  总的而言,李达高兴的太早了,果然主角光环会让别人降智,反派光环会让自己降智,这都是经受过时间和科学检验的血与泪的教训。
  不过这两光环的恐怖之处还不止于此,当然是这是在说除了“桀桀桀”之外的其他功能,譬如在潜移莫测间慢慢影响一个人的性格等等。
  总之,李达靠坐在黄花梨的太师椅上悠闲的吹着茶碗里的茶叶,时而轻啜一口,吐出几片绿油油泛着温暖和清香的茶叶,透露出独属于少主的别样惬意。
  李福恭恭敬敬的弯腰站在身侧不远处等待着吩咐,眼睑微微低垂视线盯着鞋尖,双手交叉放在腹部,
  俨然一副驯化多年的老犬早已失去了爪牙和锋芒,连脊梁也在岁月的重重(chong)重(zhong)压下颓唐成射向弱者的弓弩,而利箭则在主人的一句句戏言之中寻觅组合。
  这样的画面若是将李福换为女仆想必是极称那些穿越者的心思的,但...能站在这个位置的真的可能是女人,亦或是‘人’这种动物,还是真的有人会希望这里站的是女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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